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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温恒湿试验箱的条件试验与严酷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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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3/7/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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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相关标准规定,恒温恒湿试验箱条件试验应按如下程序进行: 1、除非有特殊规定,将无包装、不通电的试验样品,在“准备使用”状态下,置于试验箱内,试验箱和试验样品均处于标准大气环境条件下,在特定的时候,允许试验样品在达到试验条件时放入试验箱内,且应避免样品产生凝露,对于小型样品可通过预热方式达到该项要求; 2、调整恒温恒湿试验箱内温度,到达所要求的严酷等级,且使样品达到温度稳定,在GB/T 2421-1999的4.8中对温度稳定的定义进行规定,温度变化的速率不超过1K/min,达到温度稳定的平均时间不超过5min,且在这一过程中不应产生样品凝露现象; 3、在这一过种,可以通过不提高箱内的绝对湿度来避免样品冷凝现象的发生; 4、在2H之内,通过调整箱内的湿度达到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; 5、样品暴露在按规定试验等级要求的试验条件下,待工作空间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后,开始计算试验持续时间; 6、相关规范规定了试验条件及试验持续时间; 7、试验结束后被测样品应进行恢复处理。 附:恒温恒湿试验箱严酷等级: 试验箱的严酷等级表示的是试验箱温湿度的范围值,由试验持续时间、温度、相对湿度共同决定,除非相关规范规定,试验的温度、相对湿度应从下列4组组合中选择: a、30±2℃、93±3% b、30±2℃、85±3% c、40±2℃、93±3% d、40±2℃、85±3% 考虑到测试时的绝对误差、温度渐变以及工作空间内的温差,标准中规定的温度容差为±2K,为了维持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在规定的容差范围内,必须保持试验箱内的任意两点在任何时间内其温度差异尽可能的小,若温差超过1K,则不能达到所需的湿度条件,短期的温度波动也必须保持在±0.5K范围内以维持所要求的湿度条件。更多详情请致电北京雅士林:010-681768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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